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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授权声明
浏览次数:1270 次 发布日期:2012-08-18

律师授权声明

 

近期,媒体关于“家富富侨”、“郭家富债务门事件”的诸多报道,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,也引起了关注支持重庆富侨保健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富侨公司)的社会各界、广大消费者、加盟商对富侨公司和富侨品牌的担忧。此外,富侨公司发现个别单位与个人,未经富侨公司授权,擅自使用“富侨”商标,并将“富侨”文字作为企业组合名称,以富侨公司的名义对外加盟或从事经营活动。为此,富侨公司特授权律师郑重声明:

“富侨公司”与重庆家富富侨保健按摩服务有限公司、重庆家富富侨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、重庆家富健康产业有限公司、重庆市瑞珂赛置业有限公司(简称“家富富侨四公司”)没有任何业务关系、经济往来和关联交易。“家富富侨四公司”的任何企业行为、个人行为和经济法律责任,均与富侨公司无关。

富侨公司是“富侨”商标和“富侨”字号的唯一合法所有人,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“富侨”商标或字号作为企业名称、产品商标、门店招牌,或者以“富侨”名义从事加盟特许经营等,必须事先取得重庆富侨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的书面授权许可,并经法定代表人胡芝容亲笔签字确认,方可有效。否则,擅自使用“富侨”商标、字号从事加盟或经营活动等,均属不法行为,构成对重庆富侨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的侵权,其一切经济法律后果概由侵权者负责。

特此声明

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

律师:梁明

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